江苏省在2024年发布了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计划,该计划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。该计划对统筹开展全年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突出违法问题,全力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切实增加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计划共分为四个部分,包括总体要求、行动原则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在总体要求中,明确提出坚持优化执法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,坚持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。
行动原则要求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、执法为民,坚持系统观念、协同增效,坚持精准科学、创新执法。重点任务共有六项,每项任务分别明确行动目的、检查对象、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。在行动方式上,采取部门联动、异地互查、重点攻坚、集中整治等方法。
保障措施方面,强调了行政执法公示、执法全过程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,以大案要案为抓手,严查具有集团化、专业化、链条化特征的违法犯罪案件,加强部门联动、跨省合作,强化行刑衔接,深化非现场执法。同时,加强内外监督,保障执法公正,坚决防止以罚增收、以罚代管、逐利罚款等行为,加强内部监督纠错,拓宽监督渠道,对生态环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。
此外,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林业、海警等部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,查处整改了一批环境问题。2024年,省厅将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,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。